環南路(老永昌)路會勘
結論:二河局9月20日前會把比較大的坑洞鋪好;但不會全部刨除重鋪,只會補洞並用震動器夯實。
這個結論其實二河局八月底已打算這樣做了,今天只是我們跟本縣兩席林立委反應後,立委林為洲請公所、縣府、里長等各單位來向二河局表達希望刨除重鋪(他說不行)、環河等其他堤防道路也有坑洞、還有除草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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堤防道路的點點滴滴
新埔民眾常抱怨的堤防道路,像是褒忠路353巷、新埔大橋與寶石橋間的鳳山溪南北岸(包含「老永昌」在內的環河路環南路)、霄裡橋頭等,不管是坑坑洞洞、紅綠燈、路燈、標誌標線、除草等等,多年來我們找各單位溝通,還沒能徹底解決。主要卡在:
二河局的立場:我的責任是河川治理,這些道路是防洪救災需要,雖然有些坑洞,但只要堪用,我的經費還是要優先用在治理河川本身;交通安全等等不是我河川局的業務。
但是二河局也有釋出善意:1.民眾要當作通行道路,我也不會封住;2.有大坑洞跟我講,我會補;3.但若要我刨除重鋪,同意地方政府設標誌標線甚至號誌等,我不同意,除非地方政府接管整條路——負責交通安全與民眾需求的是地方政府,如果地方政府要接管,只要不妨礙我防洪救災,我都會同意。
對地方政府來說,主要考量是經費問題——縣府負債多,各鄉鎮都有這樣的路,如果接管,財政負擔很重;公所預算規模小,每多一條路,多出的預算就佔很大的比例。
對於經費問題,二河局也有善意:若地方要接管,我會刨除加封,鋪平平才交給你;以後你路面和邊坡有什麼維護費用,我也會補助一些錢(說是50%)。但是,到底在多出來的花費中,二河局會補多少錢,地方政府也沒有把握。
這些考量,造成我們長期以來無法徹底解決堤防道路的問題(對二河局來說這是「堤外」道路,因為以河川本位,那路是在堤防「之外」)。
竹北市公所可能在房屋稅地價稅等等,有較高的收入,所以前幾年終於接管著名「三不管」的沿河街,還有我們新埔褒忠路353巷,往西走到竹北博愛街那頭,竹北市公所也接管了。
我們認為,政府的目的是人民。人民繳所得稅房地稅營業稅,不會分那幾萬塊是給中央、那幾萬塊是給縣府、那幾萬塊是給公所;人民萬一車禍受傷,也不會分這幾C.C.的血歸河川局、那幾C.C.的血歸縣府或公所。中央與地方、各機關單位的分工,是政府自己的事情;但人民的需求,不能因為政府的分工與分層而被妨礙、被忽略。這個問題已追了很多年,我們會繼續追。
人民需求是腳,政府分層分工是鞋,要設法讓鞋子適應腳,不是把腳削邊去適應鞋子。
(倒數第二張照片,是小編家附近,因二河局說最快要等十月才割,所以靠馬路影響人車的部份,小編自己先割了。地方環境也要靠地方鄉親自己出力;不過,地方上公共區域要割的草已經很多了,靠里長也割不完,二河局既然可以編經費,希望還是把二河局的區域做好,讓志工的力氣優先放在各里自己的範圍。)